妳跑不過我吧

想枕頭的瞌睡

都市生活

慕遠坐在街邊長椅上,看著街道兩側長得郁郁蔥蔥的高大銀杏,臉上現出些許迷惘。 “老 ...

杏書首頁 我的書架 A-AA+ 去發書評 收藏 書簽 手機

             

第208章 劉隊,妳很閑嗎?

妳跑不過我吧 by 想枕頭的瞌睡

2021-5-15 20:57

  雖然現在社會視頻監控尚未拷貝回來,但慕遠也不需要傻等,他還有天網監控視頻可以看。
  要不是為了不顯得太過於突出,同時他也希望通過這些監控視頻確認壹些比較細節性的東西,他估計會直接建議領導別去調那些社會監控了。
  西華市作為省會城市,這些年發展確實迅猛。
  這不僅僅體現在GDP,更是體現在財政收入上。而財政收入的增加,最直接的影響便是基礎建設更好了,很顯然,天網這類城市報警與監控系統的建設便是屬於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基礎建設。
  更何況東楠街本就屬於比較繁華的地帶。
  雖不能保證監控全覆蓋,但每壹個路口卻是卡得死死的。
  在這種情況下,若是壹個人,而且完全清楚每壹個監控畫面所鎖定的區域,他或許還有機會繞過監控,但車是絕對不可能的。
  慕遠在昨天下午回來的時候,就已經獲得了局裏分配的天網監控系統登錄資格授權,來到合成作戰中心,輕輕松松地登錄進去。
  他的目光掃過幾個監控點位,按照之前給李局所說的時間,對東楠街兩端的點位進行查看。
  同樣是快進,四路監控。
  慕遠死死地盯著屏幕,壹個鏡頭壹個鏡頭的向前跳動。
  雖然大家都沒有談,但有壹點可以肯定,嫌疑人肯定是在晚上將人運進去的,而且是深夜。
  畢竟這條街的行人很多,現場也沒有留下任何大型儲物工具挪動或者殘留物痕跡,也就是說這兩具屍體是直接搬進去的,慕遠的時光回溯符也恰好驗證了這壹點,所以他需要觀看的視頻錄像就更短了。
  其實要不是監控系統都有日誌記錄,他甚至都打算直接定位在車輛路過監控區域的時間點了。
  好在這也不會浪費多少時間,半個小時後,慕遠已經有所收獲。
  不過僅憑著這兩個鏡頭角度以及嫌疑車輛在鏡頭中的畫面,還無法讓慕遠給出具有說服力的解釋。
  這時,壹位刑大民警帶著壹塊移動硬盤來到了合成作戰室。
  不得不說,刑大拷監控的速度還是很快的,都是讓專業人員去幹的。
  而且,案發現場距離分局辦公樓又不是特別遠,自然可以先拷貝壹部分回來讓慕遠先看著,而且先拷貝回來的也是最核心區域的內容。
  打開硬盤文件,慕遠再次對刑大調取監控的習慣表示贊嘆。
  這壹個個文件夾按規律放在壹起,本就是壹種視覺上的享受。
  其實看監控本身是沒什麽技巧可言的,大街上隨便拉壹個人過來都能看監控錄像。
  但有的人能從監控中找出線索,而有的人看到的就只是壹段視頻。
  說直白點,就是細心和眼力……
  掌握了高級痕跡檢驗技術和大師級指紋觀測技術的慕遠,在這兩方面都不缺,而且從某種程度上來說,看監控也是從監控畫面中找出“痕跡”,這方面是有共通之處的。
  這是壹段距離事發門市不遠處的壹家店鋪的監控視頻,其角度除了能看到其大門口之外,剛好能夠看到外面的大街。
  慕遠嘗試著用正常的思維去看這壹段段視頻,其實現在“看”的結果他已經知道了,他現在需要的是過程。與其讓過程毫無意義地浪費,還不如借此機會好好的學習實踐。
  時間壹分壹秒地過去,慕遠眼神隨著視頻上壹個個物體慢慢移動,甚至是刻意不去看上面的時間。
  看了差不多快四十分鐘,慕遠忽然神色壹動,他看到了壹輛黑色小轎車出現在畫面中,精神本能地緊張起來。
  壹個小小的細節出現在他的視野中,他臉上不由得現出了壹縷笑意。
  當即慕遠毫不遲疑地坐到了另壹臺電腦旁,熟練地打開車輛卡口系統,在裏面輸入了壹個車牌“西D91Y21”。
  “查詢!”
  壹大堆的數據瞬間湧現出來,慕遠仔細的看過每壹條數據。
  這輛車不是西華市本地的車,而是當天晚上從西邊的高速路口下來的。
  在沿途的卡口中,慕遠找到了幾張抓拍到的照片,可以大致看清駕駛員的人臉。
  這也是慕遠第壹次看到這張臉。
  之前在東楠街門市中,慕遠雖然多次使用了時光回溯符,但那家夥壹直用壹個大口罩將整張臉都給捂住了,根本看不清楚。
  當然,實際上那時候他就算看到了意義也不大,因為他無法將自己看到的壹切重現出來。而現在卡口中抓拍到的照片,至少能給其他刑警的偵查提供壹些方向。
  隨後,慕遠拿起了電話,直接給劉隊打了過去。
  剛剛完成現場處置從東楠街撤回來的劉隊壹看號碼,立刻接通了。
  “小慕,是不是發現了什麽?”
  那語氣,滿是殷切的希望。
  慕遠道:“劉隊,我鎖定了壹輛嫌疑車輛。”
  “真的?”劉隊無比驚喜地問了壹句,不過他還未等慕遠回答,便快速說道,“妳稍等,我馬上就到局裏了。”
  隨後,也不管慕遠這邊是否回應,直接掛了電話。
  慕遠:o((⊙﹏⊙))o,電話裏說說不就行了嗎?劉隊妳很閑啊?
  幸好劉隊並未讓慕遠等太久,不過幾分鐘時間,門外便傳來壹陣急促的腳步聲,聽著聲音的節奏,至少得有三四個人。
  數秒之後,劉隊最先推門走了進來,隨後是高局和李局,以及刑偵系統的幾個人。
  劉隊迫不及待地說道:“小慕,快說說。”
  慕遠剛剛起身呢,聽到劉隊這樣壹說,便又壹屁股坐了回來,道:“各位領導,妳們看這段視頻。這個監控點位位於距離門市三十多米遠的壹家店外。這輛車是淩晨3點從這條路上經過的,妳們看這後門口的位置。”
  周圍的幾人伸長了脖子,瞪大了眼睛,仔細地看著屏幕上暫停的畫面。
  由於是夜間,畫面有點黑。
  原本這輛黑色的車在夜間要看到車上的壹些細節也是不容易的,但在這輛車的車門縫隙處,卻有著壹縷淺色的東西飄出來,差不多有巴掌大小。
  然後,慕遠點擊播放,可以大致分辨出那淺色的東西正在飄動。
  “這應該是紙張或者衣服。”劉隊說道。
  “紙張的飄動軌跡與衣服是不壹樣的,這是衣服。如果裏面坐著壹個活人,衣服被壓在車外,只要稍微壹動就會感覺到,由此也可以判斷,這件衣服要麽不是穿在身上的,要麽,不是穿在活人身上的。”慕遠如此說道,“而且,剛才我看過死者的屍體,其中那具身上沒有傷口的屍體,就穿著壹身淺黃色的裙子。”
  幾人沒有說話,他們還在消化慕遠給出的信息。
  慕遠繼續說道:“同時,我在卡口系統中對這輛車的信息進行了查詢,這輛車在東楠街停留了近三十分鐘。而當天晚上,進出東楠街的車輛,除了出租車、未作停留車輛之外,其余深夜進入這條街的車輛停留時間均超過三個小時。”
  經過慕遠這樣壹說,劉隊等人臉上都浮現出壹絲激動的神色。
  他們不得不承認,慕遠的分析確實很有道理。
  通過對嫌疑人的心理進行分析,對方如果只是為了在這個門市內藏屍,定然不能在這裏呆太長時間,這樣被發現的幾率就太大了。
  可又不可能不在這裏停留。要把那卷簾門弄開,並將兩具屍體搬進去,然後還要布置好那些偽裝,絕對是需要壹點時間的。
  綜合各方面因素,就這輛黑色小轎車最為可疑。
  “車牌號呢?”
  “車牌號已經弄出來了,西D91Y21,這輛車是當天晚上從西邊下的高速。”
  “立刻查詢這輛車的車主。”
  最後這句話卻不是給慕遠說的。
  慕遠現在能看監控是沒錯,但壹些數據查詢權限卻是沒有的,畢竟他現在的身份只是壹位輔警。
  很快,車主信息出來了。
  看著屏幕上的照片,在對比壹下卡口拍攝到的畫面。
  “這不是同壹人。”李局最先開了口。
  慕遠也有些頭疼。
  畢竟嫌疑人都逃走六天了,六天時間,嫌疑人能逃多遠?會經過多少條岔路?
  估計就算將壹枚完整的時光回溯符用光,都不足以將嫌疑人找出來。畢竟妳這邊追,那邊嫌疑人同樣會跑,而且正常情況下,嫌疑人逃跑的速度會比追蹤的速度更快壹些。除非嫌疑人當時將屍體扔這兒後就找了個地方藏起來,並壹直不出門。
  但……這可能嗎?
  所以,慕遠現在也只能將希望寄托在能通過車輛確定嫌疑人的身份上來。
  “李局,要不聯系壹下車主,先側面了解壹下情況?”慕遠皺眉問道。
  李局很堅定地搖了搖頭,都:“不行!我們現在還不能確認這位車主與嫌疑人到底是什麽關系,打電話過去很容易打草驚蛇。不過這人是樂雅市的人,距離我們西華市也不遠,我們派壹組人過去,當面核實情況。”
  高局立刻道:“李局的提議不錯。事不宜遲,劉大隊,妳立刻安排人出發,爭取今天下午就將那輛車的駕駛員信息核實清楚。”
  “行!”劉隊立刻點頭。
  劉隊轉身下去安排工作。
  李局轉頭看向慕遠,笑著道:“小慕,妳這次又立了壹功啊!”
  慕遠靦腆壹笑,道:“我是警察嘛,這是我應該做的。”
  李局揉了揉之前壹直處於緊張狀態而有些僵硬的臉,道:“話雖這樣說,但有功就得獎不是?不過妳小子現在功勞太多了,讓我都有些頭疼不知道該如何給妳頒發獎勵了。”
  慕遠很想說獎勵不獎勵不重要,只要壹直包吃包住就行,但話到嘴邊又咽下去了。
  ……
  車主這邊的信息核實還需要時間,但有關於之前租賃那間門市的那位叫金芳的姑娘卻是到了公安分局。
  在公安局裏,要核實壹個人員信息還是很輕松的,特別是現在各項技術這麽發達。
  等到金芳的身份信息核實清楚,劉隊也安排人對她做了壹份詢問筆錄。
  其中包括那間門市交還給房東時的情況,比如鑰匙的移交、門市內物品的擺放,以及在租賃門市期間是否有鑰匙遺失、轉借的情況。
  然而,這個年紀不過二十多歲的姑娘卻給了警察壹個很無奈的答案。
  在兩個月前結束租賃的時候,她們就把鑰匙還給房東了,其所描述的門市內物品擺放也與他們剛剛看到的基本想同,至於鑰匙轉借,那更是沒有。
  也就是說,他們未能從金芳口中得到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不過至少確定了壹件事情,受害者不是金芳和她的同伴。
  至於受害者到底是誰,就需要警方進壹步的偵查了。
  金芳離開後,劉隊去了壹趟殯儀館,他希望能第壹時間知曉死者的死因。
  畢竟,剛才慕遠的那壹切推測,都是基於門市裏的兩具屍體死於他殺,且門市內不是第壹案發現場的情況。而這壹切最基本的證據支撐,便是死者的死因。
  而能證明死者死因的,便是屍檢結論……
上壹頁

熱門書評

返回頂部
分享推廣,薪火相傳 杏吧VIP,尊榮體驗